理赔说明
1. 宜宾租车公司以下情况及其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请您务必避免:
(1) 超过48小时报案;
(2) 饮酒后驾驶车辆;
(3) 无证驾驶车辆;
(4) 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执照驾驶车辆;
(5) 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2. 宜宾租车:如车辆不慎出险,请您注意人身安全,并立即致电15283530311收集理赔材料。齐全的理赔材料可以节省您的理赔等待时间:
(1) 在您还车并提交了齐全的理赔资料时,您不需要垫付本车维修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仅需:
a) 支付上表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由承租方承担的损失,以及保险责任外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如您已经购买不计免赔服务,保险责任范围外的轮胎损失您可以免于承担);
b) 垫付第三方损失,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给您;(在您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如第三方同意在
立志租车指定维修单位定损、维修,该费用将无需您垫付)
(2) 在您还车不能提供齐全的理赔资料时,请根据预估的车辆损失刷取1500元的维修押金,该押金将在您提交完材
料后的3天内发起退款(到账时间以各银行为准)。
3. 宜宾租车公司在您用车期间,如有车辆盗抢与报废发生,您需支付公安部门立案或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前的车辆租赁费用。